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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全力扫黑除恶
2019-06-25    来源:宁夏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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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来源:宁夏检察

                      

扫黑除恶 |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全力扫黑除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清障碍的重大战略举措。能否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的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做实做细工作举措,重拳出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首要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召开26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作战图”。召开5次检委会会议,学习办理黑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导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抽调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案件办理。


广泛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隆德县检察院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利用“两微一端”、传统媒体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刊登稿件100余篇,浏览量超过1.1万余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片1部、固定宣传栏13块、宣传横幅5条;在城市街道、农村集市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份;结合脱贫攻坚进村入户、“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进行宣传;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宣传片。

 同时,联合隆德县司法局举办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副检察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授课,并向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致社区矫正人员的一封信》,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举报黑恶犯罪分子及“保护伞”线索;由6名院领导带队组成宣讲组,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10余次;检察长做客隆德县电视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在行动”系列访谈》栏目,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卡》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多方位、多角度、多场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氛围,鼓励举报。

  

全力摸排线索 促进深挖根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隆德县检察院将线索摸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回头看”摸排线索,加强线索研判,提高线索成案率。

 对2013年以来办结的16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进行回访,摸排线索2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收到群众举报“村霸”线索1条、非法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线索1条、匿名举报线索1条;注重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中深挖“案中案”,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摸排线索2条;组织员额检察官对2013年以来黑恶势力犯罪中常见的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及信访案件进行甄别筛查,实行核查人、扫黑办主任、主管院领导“三级背书”,压实责任,确保核查质效,排查线索3条;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摸排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摸排涉恶案件中的“保护伞”线索。

 截至目前,已将摸排出的10余条线索按照规定进行移送。


切实履职尽责 抓好案件办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

 在办理全区首例当庭宣判的以陶银福为首的涉恶案件中,隆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固强证据,佐实犯罪。在审查逮捕环节,围绕涉恶犯罪案件构成要件,列出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从快从速办理,仅用15天审结并提起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当庭作出宣判,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办结后,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对该案是否存在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检察长签字背书后上报有关部门。

 在办理赵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涉恶案件中,该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带领办案组及时审查,认为该案构成恶势力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提请隆德县扫黑办会商后,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紧紧围绕恶势力犯罪构成要件提出详尽的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办案组审查后认为该案依照法律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经检委会研究讨论,并经县、市、区三级会商,均同意该院认定该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的意见。该院以赵某某等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并结合赵某某等人的惯常表现,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充分体现了“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的要求,做到于法有据、罚当其罪。

  

紧盯社会乱象 推动综合治理

 如何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隆德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利剑作用,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该院依托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小摊点治理,规范部分药店药品的出售、过期药品的销毁、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整顿农贸市场和各大商场食品的经营秩序。对交通运输部门行业乱象治理过程中暴力抗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配合组织部、统战部对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等进行资格联审。

 在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涉黑涉恶有关信息研判,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办理一起盗窃案时,该院发现嫌疑人是某村副主任,及时将情况向组织部门通报。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隆德县检察院根据全县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活动安排,检察长2次深入张程乡马儿岔村讲党课,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隆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履职尽责,坚决扛起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在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增强打击合力上下功夫;在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上下功夫;在进一步深挖彻查、‘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明确战略战术上下功夫。”隆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占斌表示,该院将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坚持不懈的精神,全力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清障碍的重大战略举措。能否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的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做实做细工作举措,重拳出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首要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召开26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作战图”。召开5次检委会会议,学习办理黑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导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抽调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案件办理。


广泛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给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隆德县检察院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利用“两微一端”、传统媒体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刊登稿件100余篇,浏览量超过1.1万余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片1部、固定宣传栏13块、宣传横幅5条;在城市街道、农村集市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份;结合脱贫攻坚进村入户、“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进行宣传;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宣传片。

 同时,联合隆德县司法局举办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副检察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授课,并向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致社区矫正人员的一封信》,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举报黑恶犯罪分子及“保护伞”线索;由6名院领导带队组成宣讲组,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10余次;检察长做客隆德县电视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在行动”系列访谈》栏目,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卡》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多方位、多角度、多场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氛围,鼓励举报。

  

全力摸排线索 促进深挖根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隆德县检察院将线索摸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回头看”摸排线索,加强线索研判,提高线索成案率。

 对2013年以来办结的16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进行回访,摸排线索2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收到群众举报“村霸”线索1条、非法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线索1条、匿名举报线索1条;注重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中深挖“案中案”,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摸排线索2条;组织员额检察官对2013年以来黑恶势力犯罪中常见的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及信访案件进行甄别筛查,实行核查人、扫黑办主任、主管院领导“三级背书”,压实责任,确保核查质效,排查线索3条;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摸排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摸排涉恶案件中的“保护伞”线索。

 截至目前,已将摸排出的10余条线索按照规定进行移送。


切实履职尽责 抓好案件办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法律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证据。

 在办理全区首例当庭宣判的以陶银福为首的涉恶案件中,隆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固强证据,佐实犯罪。在审查逮捕环节,围绕涉恶犯罪案件构成要件,列出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从快从速办理,仅用15天审结并提起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当庭作出宣判,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办结后,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对该案是否存在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检察长签字背书后上报有关部门。

 在办理赵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涉恶案件中,该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带领办案组及时审查,认为该案构成恶势力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提请隆德县扫黑办会商后,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紧紧围绕恶势力犯罪构成要件提出详尽的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办案组审查后认为该案依照法律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经检委会研究讨论,并经县、市、区三级会商,均同意该院认定该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的意见。该院以赵某某等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并结合赵某某等人的惯常表现,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充分体现了“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的要求,做到于法有据、罚当其罪。

  

紧盯社会乱象 推动综合治理

 如何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隆德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利剑作用,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该院依托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小摊点治理,规范部分药店药品的出售、过期药品的销毁、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整顿农贸市场和各大商场食品的经营秩序。对交通运输部门行业乱象治理过程中暴力抗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威,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配合组织部、统战部对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等进行资格联审。

 在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涉黑涉恶有关信息研判,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办理一起盗窃案时,该院发现嫌疑人是某村副主任,及时将情况向组织部门通报。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隆德县检察院根据全县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活动安排,检察长2次深入张程乡马儿岔村讲党课,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隆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履职尽责,坚决扛起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在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增强打击合力上下功夫;在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上下功夫;在进一步深挖彻查、‘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明确战略战术上下功夫。”隆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占斌表示,该院将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坚持不懈的精神,全力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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